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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新媒体扎堆上"影响力排行榜"
作者:周泽春 袁明   发布时间:2015-06-01 14:18:31


    5月29日,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全国政法系统“双微”影响力排行榜,榜单通过对新浪微博和微信两大平台中25000余个政法系统机构开设的微博、微信账号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从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三个维度评估每个账号的运营情况。从其中的检察系统四个榜单中可以看出,全国性榜单前20名中,湖北占了5个;在省级检察院系统分榜中,“鄂检在线”名列第三;在地级市检察院系统分榜中,湖北占了5个;在地级市以下检察院系统分榜中,湖北占了13个。

  网友惊呼,怎么湖北有这么多的检察院入围?!

  记者了解到,党组重视,集群发力,从理念转变、平台建设、机制优化、传播手段等方面推动创新转型,运用新媒体汇聚法治正能量,成为该省检察新媒体发展的“秘笈宝典”。

  “微博、微信问政”的火爆,离不开湖北省检察院党组的积极倡导和有力推动。2011年初,该院检察长敬大力就提出积极利用微博拓宽阳光检务宣传渠道,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13年初,全省检察工作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更加重视利用网络媒体包括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2014年初,全省检察长会议要求,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今年要全面开通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2015年初,全省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务”新模式,充分发挥网络新媒体在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检察服务工作中的巨大优势,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务机制。

  正是在这种阳光检务、服务群众理念的指引下,全国省级检察院的第一个官方微博、第一个官方微信、第一个手机客户端,在湖北省检察院应时而生,并最终形成门户网站、博客、微博、微信、客户端五位一体的“鄂检网阵”。

  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强调,新媒体是不断发展的,只要出现新的大众化新媒体,我们就要用。通过省检察院带头实践,发挥龙头示范作用,强化指导,2008年全省130个检察院全部建成门户网站,2014年全部开通官方微博、微信,2015年全部开通手机客户端。

  敬大力检察长强调,新媒体的建设和应用,不能只满足于宣传需要,还要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并对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快速反应。网友体验到,在“鄂检网阵”的每一个平台,除了新闻资讯,还有网上受理、律师预约、检察地图、约见检察官、案件查询、文件查询等多个便民利民服务平台。

  全省检察机关切实转变思维方式,采取信息发布、微直播、微访谈、博友行等多种方式,以图文、动漫、视频、音频以及H5等丰富多彩的形式,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易于接受的语言,展示检察工作。仅201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网站、客户端发布宣传与检务信息稿件2.1万余篇,发布微博 14.9万多条,发布微信1.5万多期。“鄂检网阵”坚持公开与服务并重,实践中发挥了检务公开、接受监督、诉求引导、舆论引导、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六大平台作用” 。

  在新媒体建设与应用过程中,湖北省检察机关在理念层面坚持“公开为先,服务为本”,在技术层面打造服务平台,在运行层面落实服务举措。工作中,不断完善检察新媒体管理办法,制定了湖北省检察机关《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检察微博管理办法》、《检察微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工作宗旨、职责定位、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后勤保障机制、工作纪律等,包括加强对检察官个人微博微信的管理。通过同步开展科学管理,确保阵地不失、方向不偏,推动了检察新媒体工作建设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工作常态化,提升了检察宣传效能和便民服务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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