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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四两拨千斤” “大服务”群众减诉累
发布时间:2015-06-01 13:16:49


    本网讯(王雷)  自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严田法庭进一步简化诉讼服务程序,提供“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得到群众的认可。法庭做好“加减法”,加大便民诉讼服务工作力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纠纷当地;加大巡回审理力度,将坐堂办案变成上门办案;为了减少当事人诉累,减少办案时间,为弱势群体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同时为他们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手续,让每个人都能打得起官司。截止2015年1月至5月28日,法庭共立案91件,与上年同期立案的126件相比,同比下降了28%;为当事人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13000余元。

    利用便民诉讼服务网络,将矛盾化解在一线。该庭下辖六个乡镇,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且相当一部分农民住在边远山村。法庭充分利用便民诉讼服务工作网络,依托在各个乡镇和行政村(居委会)中设立的便民诉讼服务站和便民诉讼服务点。每个便民诉讼服务站、点,都有法庭的法官作为司法服务员,同时还在当地的村干部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一名司法联络员。各个服务站点的群众如果有矛盾纠纷,都可以与司法服务员、联络员联系,法官及时到矛盾纠纷现场,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司法服务员每周都要到其所在的站、点开展法律咨询、调处纠纷等工作,并借助司法联络员熟悉当地方言、风俗和社情民意的优势,加大纠纷的调解力度,确保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矛盾在一线化解。

    经常巡回审理,变坐堂办案为上门办案。法庭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法庭开辟巡回审判“绿色通道”,为残疾人、孤寡老人、重大疾病患者等弱势群体提供上门立案、上门咨询、电话咨询、上门调解等便民通道,属于法院管辖范围的案件,进行立案调解,将农村矛盾化解在当地。法庭将工作从等当事人上门来解决问题,转变成法官上门去解决问题,矛盾在诉讼前化解了,案件数下降了,群众满意度提高了。法庭在巡回审判中,邀请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和旁听案件审理,通过典型案例的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压缩办案时间,提高司法效率。进一步扩大和规范适用简易程序,提高一审案件简易程序的使用率,法庭内部加压要求简易程序案件在开庭后2个工作日内制作法律文书,普通程序案件在开庭后5个工作日内制作法律文书(重大、复杂案件需要延长时间的,由分管院长批准),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诉讼时间,提高了司法效率。

    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让利困难群众。推进减、免、缓交诉讼费形成制度化建设,为弱势群体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提供有力支持,有效地减轻群众诉累。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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