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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血头"搭伙医院护工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开审
作者:王春 鹿轩   发布时间:2015-06-05 11:28:21


    男子因卖血赚钱的经历搭上了浙江温州某医院血液内科的护工,护工替病人家属找“血头”买血,“血头”负责找人卖血,二人里应外合,非法组织他人卖血从中牟利。

    6月3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组织卖血案。“血头”廖某、护工刘某站到了被告人栏里,接受法院的审判。

    “血头”曾有卖血经历

    护工说:病人家属都叫她救命恩人

    33岁的被告人廖某老家在湖南绥宁,初中文化,无业,个头矮小廖某在温州也曾有过卖血的经历。

    去年11月份,他在温州某医院帮病人找血源的时候,碰到一个护工。这个护工就是被告人刘某,今年54岁的被告人刘某是贵州遵义人,家里一共有4个子女,都在读书。

    她2006年来温州某医院做护工,一开始做的是扫地的工作,2012年开始转到该医院的血液内科。

    “这个病区的病人都是得白血病的,对于血小板都很急需。”刘某说,因为血小板保存期限超过5天就不能用了,医院的血小板又供不应求,有些病人家属要么就是血小板检验不合格,要么就是献过一两次之后就不愿意再献了。

    “那天病人家属告诉我可以留他的联系方式,以后可以找这个人。”护工刘某说,就是那次,她留了廖某的手机号码。病人家属有需求了,她就找廖某牵线。

    护工刘某说,自己是帮助病人,不帮那些白血病病人,病人就会死。每次“牵线”成功,病人家属都管她叫救命恩人。

    护工提供需要血液的病人信息

    “血头”负责找献血者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期间,被告人廖某伙同刘某,由被告人刘某利用自己在医院血液内科做护工的便利,联系病人家属取得病患的献血申请单,再通过被告人廖某寻找献血者献血的方式,非法组织谭某、刘某、周某、郭某等人到温州市中心血站出售血液以牟利。

    起初,十个单位的血小板出售价格为500-600元,护工刘某收取50元,后来因为匹配的血小板比较难找到,价格也随之涨到了1000-1100元,护工刘某收取100元,“血头”廖某收取200-300元,剩下的钱全部给献血者。

    “有时候献血不成功的,我就没有收钱。”刘某说,后来涨价了,她自己也不好意思和病人家属开口。

    法庭上,被告人廖某只承认自己谋利了1000元左右。

    他们是如何买卖血液的?

    刘某说,如果病人需要血小板,医院出具患者家属献血单给病人家属——家属找护工买血——护工填写好病人需要血液的信息把单据交给“血头”——“血头”找人卖血,把单据交给卖血的人——卖血的人去血站献血表明自己要献给特定的人——家属打电话给血站说有指定的“家属”去献血了——血站将血送至医院输给病人——家属交钱给护工——护工抽取部分款项——剩余的钱给“血头”——“血头”分钱给卖血的人。

    卖血的人为温州某酒店传菜员

    金某系温州某酒店传菜员,一次偶然的卖血经历让他赚了300元钱。于是和同事闲聊之间,他透露出可以通过卖血赚钱。谭某、刘某、周某、郭某都是金某的同事,被金某说动之后,尝试去血站献血小板,然后卖给“血头”廖某。

    金某的其他几个同事,有的因为年龄太小,未满18周岁不能献血,有的因为到了血站临时改变主意,没有“卖血”成功。

    病人家属说:真的是急了没有办法所以才会买血

    市民陈女士说,丈夫得了白血病住院,今年元旦过后,丈夫因为化疗后血小板低了急需要输血,她和医院反映了很久需要用血小板,但是等了一天一夜,医院也没有给她丈夫输血。

    陈女士一着急就问了扫地的阿姨——被告人刘某买血。听刘某说,一千元十个单位的血小板,她就同意了。第二天,刘某就把献血证给了陈女士,陈女士和血站联系之后,血站马上就送血过来了,陈女士将1000元交给了刘某。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廖某、刘某结伙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应当以非法组织卖血罪追究刑事责任,建议法院对二被告人在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8个月之间量刑。

    廖某、刘某当庭表示认罪,鹿城法院将择期对本案作出宣判。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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