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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05 10:55:01


    本网讯(唐新华)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丰富“法院开放周”活动内涵,确保“法院开放周”活动取得实效。

    为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6月5日,新乐法院结合实际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组织干警们进一步学习《环境保护法》知识、培养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向群众派发图文并茂的宣传手册、环境保护法律书籍、现场提供环境保护法律咨;重点突出“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防治大气污染的行动中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减少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奢侈性消费和铺张浪费现象;自觉抵制、举报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形成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养成低碳生活的文明生活习惯,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普法干警认真引导当地群众,普及环保知识、解答群众困惑,增强了群众的环保意识,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次环保宣传活动旨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节约意识、生态意识,选择低碳、节俭的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形成人人、事事、时时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的社会和群众基础,为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伏羲家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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