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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院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15-06-08 10:58:48


    本网讯(曹洪涛)  我国新环保法将每年的6月5日确定为环境日。为了提升公民对环境资源问题的认识和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意识,激发公民自觉抵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积极参与环境资源保护,6月5日上午,河北高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等有关部门在西清法制公园举行了一次环保法制宣传活动。

    作为新环保法颁行后的首个环境日,其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河北高院高度重视,向全省法院下发通知,积极做好环境日的宣传活动。与此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谋划组织宣传活动,并进行了充分准备。5日上午8点半,省法院环境保护审判庭全体干警到场投入活动。活动一开始,案例展板、普法书籍、环保法律知识印本、环保海报等宣传内容就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到场参与,市民们纷纷就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进行了咨询;有的市民还对更有效的开展环保宣传工作,提供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本次宣传活动普及了环保知识、增强了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感、责任感,为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司法保障增添了浓厚的氛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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