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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法院五举措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5-06-09 14:38:40


    本网讯(吕晓颖)  2015年,河北省乐亭县人民法院全面深化以流程管理为核心的审判效率管理和以生效案件常规评查、发改案件重点评查为核心的审判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促进案件质量提升。第1季度共审结各类案件1660件,发改率9.38%,在全市基层法院中发改率最低,彰显了狠抓审判质量的成效。

    一是以审判流程公开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通过不断提高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水平,规范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公开活动,使审判活动更加公开和透明,让当事人和社会各界了解法院审判工作程序和法律规定,既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又使法院工作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信任与支持,减少案件上诉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注重领导梯次把关。对拟做出的每一份裁判文书,从基本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社会效果等方面强化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梯次定案把关的职责、范围和责任。要求办案法官对每一份证据、每一句陈述、每一个抗辩理由都多加揣摩,条分缕析,并将案件释明工作做实、做细,由各级领导梯次把关,严格提升案件质量。

    三是建立发还改判案件联合评查机制。每季度定期召开由审委会委员、各审判业务庭庭长共同参加的发改案件研讨会,对发改案件中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归纳、分析、研究,从深层次上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到位,构建发回改判案件质量审委会宏观管理、审管办全面管理、庭长微观管理、法官自主管理的多层立体模式。

    四是加强请示汇报、业务交流。建立与上级法院审判业务联络机制,遇到典型案件或疑难案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了解二审类似案件的处理立场和理念,通过经常性的审判经验交流,提高对案件的理解和认识,从而减少发还、改判案件的数量,促进基层法院案件质量的提高。

    五是定期开展 “庭审评查”和“案卷、裁判文书评查”两评查活动。自2014年以来,全院各业务庭自查案件近4000件,由院领导及抽调各业务庭骨干力量组成评查小组抽查案件200件,抽查裁判文书300份,评查庭审24次,通过评查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促审判,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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