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瑶) “真没想到你们法官办事效率这么高,我要了几年的钱,你们一天就帮我执行到了,谢谢你们,真的谢谢你们。”6月8日,申请人黄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工伤赔偿款后,感激不已。
自2010年起,黄某便在被执行人姜某所有的某机械厂做工,从事电锯工作。2011年8月黄某在工作时不慎受伤,经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受伤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九级。因黄某手臂严重受伤,不能再从事电锯工作,便与姜某协商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但姜某不同意对工伤部分作出赔偿。2012年3月黄某将该机械厂诉至法院,经审理判令某机械厂及姜某向黄某支付工伤赔偿款合计56320元。判决生效后,姜某迟迟不肯支付赔偿款,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2015年6月8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案件涉及民生,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石城法院遂启动绿色执行通道。当天上午就向被执行人某机械厂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法定代表人,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把该机械厂和他本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系统,届时将会影响机械厂和他本人的信誉度,不但厂子会很难开下去,连外出出差坐飞机等都会受阻。听到这里姜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乖乖将钱打到法院账上,当天下午四点黄某就领到了应有的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