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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搭车惹的祸
作者:赵增强   发布时间:2015-06-15 14:38:44


    老陈是村里出了名的老实人,左邻右舍谁家有个大事小情的都会有他的身影。大家找他帮忙不仅是他老实,除了他有双巧手外,比较平易近人,只要是大家找到他可以说是没有被推辞掉的。

    前些年村里穷,乡亲们都知道老陈是个能人,谁家盖房子了,老陈肯定是瓦工;谁家的孩子要结婚做家具了,老陈又就成为了木匠;村里过红白事了,老陈一定是腰里系着白围裙在院子里临时搭建的灶台上做饭。

    后来他的两个儿子相继长大,老陈便在村口开了一个小饭馆,生意挺红火的。几年后两个儿子相继结了婚,他和老伴的日子逐渐的好了起来。两个儿子也比较孝顺他,看着他的岁数越来越大,都比较心疼,就不让他再到饭馆里“拼命”了。

    闲下来的老陈,每天骑着儿子们孝敬他的三轮电动车载着老伴去接送孙子和孙女上下学外,就是到离村子不远的镇子上转转。日子过的是甜蜜幸福,在村子里甚是让人羡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2014年12月份的一天,他还和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出了家门。在刚要出村口时,发现同村的乡亲老东双手交叉着揣在身前的两个袖口里,不停的向村子里张望。于是,老陈停下了电动车,探出头笑嘻嘻的说到:“老东,大冷天的你在这给乡亲们站岗呢。”

    老东看了老陈一眼说道“去你的,站什么岗啊!我要到镇上买点东西去,等了半天都没有等到车,要不你和我去一趟吧。”

    老陈笑着说:“你这么胖,我的电动车怕是载不动你。”老东还没有等他说完话,便从后边上到了电动车里。老陈还想再说些什么,老东便催促老陈赶快开车。

    老陈一看都上到车上了,也不好意思让其再下去。于是,老陈驾驶着电动车载着老东边说边笑的走了。

    二十分钟后,当二人驾驶电动车在一拐弯处与迎面车辆会出时,老陈不慎将车开到了路边的沟里。致使不同程度二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老陈的两个儿子迅速赶到现场将二人送到了乡镇卫生院。住院期间,老陈的两个儿子给了老东部分医药费。

    老陈原本觉得二人都受了伤,儿子们还给老东出了些医药费,这件事情应该就没事了。然而,令老陈没有想到是老东出院后,竟一纸诉状将自己告到了邢台县法院。

    面对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和开庭传票,老陈觉得自己出于好心又是顺路便同意搭载老东去镇上买东西。并且,又没有向他要钱,不应该承担责任。

    办案法官告诉老陈,法律规定,如果驾驶人员同意别人搭乘车,无论是无偿还是收取一定费用,都在实际上形成了“搭乘关系”,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鉴于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报案,致使不能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双方都有过错,所以双方应负同等责任。最后,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老陈望着交到法官手中的钱,心痛的直掉眼泪,后悔自己不懂法律,后悔自己是个“老实人”……

  (作者单位:河北省邢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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