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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法院擦亮“三扇窗”提升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06-17 16:00:01


    本网讯(唐新华)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维护司法队伍良好形象,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环境,大力实施擦亮“三扇窗”工程,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广大群众的满意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宗旨。

    一是擦亮“立案、执行”接待窗口,实现立案流程直观化,司法服务人性化。由立案大厅和执行接待大厅提供一站式、柜台式服务,打造“立案、导诉、信访接待、诉前委托调解”一体化的便民机制,避免群众在大厅和各内设办事机构之间多头联络、多头跑路;严格遵守接待行为规范,对来院立案的当事人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接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诉求,细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加强立案指导工作,在案大厅公示案件流程图,提供《诉讼指南》等宣传手册,让当事人能够及时了解诉讼方式和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真正做到有案必立,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访必接,有求必应。

    二是擦亮“社会调解”窗口,实现服务群众无距离,诉前调解多元化。在立案大厅实行导诉员及各窗口全天候接访,并聘请优秀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工作,加强诉前调解及涉诉信访接待窗口功能等具体措施。同时,立足法院工作实际,注重发挥社会法庭、社会调解员、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在立案前将矛盾纠纷化解掉。在调解工作中坚持找准“三点”,即:找准双当事人的利益平衡点;找准双方当事人的情感共鸣点;根据不同案件类型,找准案件调解的切入点,从而提高调解的成功率和履行率,使当事人在纠纷解决后仍能和睦相处,从源头上预防新的纠纷和矛盾的产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擦亮司法救助窗口,实现服务群众温馨化,司法救助便利化。专门设立司法救助窗口,对追索工资、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保险金等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当事人,只要当事人提供相关的困难证明,就可依法办理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切实减轻困难群众诉讼的经济负担,让群众切实感受司法的温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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