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晓洁)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紫金时代广场商铺的100余名业主均是由于商铺销售广告中高额投资回报的吸引,购买了紫金时代广场的商铺,却不成想宣称的高回报并没有按时按期获得,遂将紫金时代广场的开发商A公司、销售商B公司、运营公司C公司及其分公司告上了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法院。6月17日下午,八公山区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此案,同时进行了网络视频直播。
八公山区淮凤路与丁山路交叉口紫金时代广场系A公司开发,并于2010年2月8日将商铺委托给B公司代理销售。B公司在销售广告资料中宣传,所售商铺由C公司予以运营,并宣传了高额投资回报情形。受高额投资回报的吸引,本案100余名原告于2010年下半年陆续购置了商铺,并与A公司签订《紫金时代广场商业委托经营合同》,将所购买的商铺统一交C淮南分公司经营。2012年、2013年两年租金,由B公司从购房款中直接扣除,从第三年开始,租金由运营商C公司支付。然而商铺的运营状况不佳,C公司未按约定向业主们支付租金。经多次协商未果,紫金时代广场各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四被告继续履行合同,支付2014年7月1日到2015年6月30日的租金,并承担连带责任。此案因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该系列案件在八公山区影响较大,涉案商铺业主众多,案件总数额较大。为了方便群众了解庭审状况,让无法到庭的原告及时观看到庭审,该院已告知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视频“旁听”庭审,也可以登录指定网址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全程同步收看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