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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耐心换心安
——记一次文书送达
作者:成丹   发布时间:2015-06-19 13:53:59


    “送达难”是困扰基层法院多年的问题。究其原因,在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法院工作存在误解,很多时候把对立情绪转嫁到法院,进而对法院正常办案产生抵触心理。办案实践中,当事人以各种方式拒收法律文书,如对法院邮寄送达的快递拒不签收;收到法律文书拒绝签字或按手印;当事人家属不配合法院工作,拒绝提供当事人的地址或联系方式;当事人对法院上门送达躲避不见或拒绝开门等。这不仅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还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开展。

    作为陕西省岚皋县人民法院的一名基层办案法官,在平时的送达工作中,我吃过闭门羹,也遭到过当事人的不理解。但在一次次办案实践中,我感到,用足耐心,倾注热心,艰难的送达过程也会有转机。

    几日前,岚皋法院佐龙法庭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被告驾驶的低速货车在倒车过程中发生侧翻,造成原告家房屋部分受损,事发后双方就赔偿数额未达成调解意见,因而成诉。主审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及时联系被告未果。随即,我们便带案上门送达。根据原告提供的地址,经过一路打听,我们到达被告家时已是下午。但被告并不在家,只有其妻子一人在家。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被告的妻子略有抵触,起初不愿配合我们联系被告本人,送达工作一度陷入僵持。根据法律规定本人不在可交由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但考虑到她诉讼能力有限,表达不是很清楚,容易引起被告对法院工作的不理解,不利于审判工作的开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干警耐心坐下来对其妻子进行劝导,向她解释有关的法律关系,最终消除了她对法院的抵触情绪,同意配合我们工作,联系被告本人回家。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等待,我们终于见到了被告本人。见到当事人后我们并未急于送达法律文书,而是耐心向被告解释诉讼程序,并告知其相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最终获得当事人理解,积极配合我们完成了此次送达工作。此时山上天色渐晚,当事人对我们亲自上门释法明理送达法律文书表示感谢,并执意送我们走了很远。

    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虽然遇到了点小波折,但总算圆满完成了送达任务,伴着皎洁的月光我们踏上了回程的路。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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