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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警方破获微信散布谣言案 散布着被拘留
作者:马超 苏宫新 发布时间:2015-06-23 11:03:07
6月21日下午,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消息,破获一起利用微信散布“南通市区8岁男童器官被偷走”的谣言案件,违法嫌疑人宋某因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6月18日晚,宋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编发了一条“8岁男童从南通市区光明新村走失,已在虹桥机关加油站旁的河里找到,可惜的是身体的器官被偷走,听说是新疆人干的。有小孩的朋友请把小孩看好……”的信息。同时,该条信息还配有一段打捞男童尸体的视频。 这条信息一经发布,就引起多名微信好友询问消息是否属实,宋某均回答,这就是当天上午发生的事情。得到宋某的确认后,该条信息在微信朋友圈中被其他网民大量转发,引发部分市民恐慌。此时,正在进行网上巡查的南通网警也接到了群众报警。 南通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查实该信息为谣言后,立即对该条信息的出处展开调查。20日上午,南通警方在宋某的暂住地将其抓获。到案后,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宋某,男,27岁,南通市如东县人,目前在南通市区工作。据宋某交代,18日晚,同事告诉自己,市区光明新村走失的8岁小孩溺水身亡了,尸体已被找到。联系到此前听说南通来了一群穿黑衣服、黑裤子、戴黑口罩的新疆人,宋某当即把这些信息整合在一起,编造了一条“南通市光明新村走失的8岁男童的尸体已找到,身体里的器官被偷走,听说是新疆人干的”的信息。为了让自己的说辞更有信服力,他还配发了一段打捞视频。 因涉嫌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宋某被南通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当时就是图个刺激和好玩,没想到会造成这么大的影响和后果。”宋某后悔不已。 据介绍,6月17日晚,一名8岁男童在南通市区光明新村走失,引发家人焦急寻找。后有人在小区附近的河中发现一具男童尸体。经辨认,系走失男童。后经南通警方调查,确认这是一起意外事件。 南通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对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犯罪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并追究其法律。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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