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江西进贤县检察院从细微处着手强化办案安全建设
作者:刘璇   发布时间:2015-06-23 13:55:07


    今年以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自侦案件办案安全工作,将办案安全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该院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细节着手,狠抓办案安全建设,收到良好成效。

  该院从办案预案着手,为办案安全打好预防针。该院要求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案件承办人应当详细的在预案中注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对于可能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明确的注明采取的预防方式,预案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应当予以完善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该院积极同县中医院构建绿色通道,保障全程办案安全。该院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抵达该院办案区后,将由县中医院的医生先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出具医嘱。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中医院的医生将每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例行体检,对于办案过程中可能突发的意外,中医院也将为该院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开辟专属的绿色通道。

  此外,该院还从完善自身内部规范入手,规范办案工作。该院要求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干警在讯问的过程中应当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

  据悉,截至日前,该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自伤、自残事件,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确保了办案安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