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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进贤县检察院从细微处着手强化办案安全建设
作者:刘璇 发布时间:2015-06-23 13:55:07
今年以来,江西省进贤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自侦案件办案安全工作,将办案安全视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该院在自侦案件办理过程中,从细节着手,狠抓办案安全建设,收到良好成效。 该院从办案预案着手,为办案安全打好预防针。该院要求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之前,案件承办人应当详细的在预案中注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对于可能有自伤、自残倾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明确的注明采取的预防方式,预案中未包含上述内容的,应当予以完善后才能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同时,该院积极同县中医院构建绿色通道,保障全程办案安全。该院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在抵达该院办案区后,将由县中医院的医生先行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出具医嘱。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中医院的医生将每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例行体检,对于办案过程中可能突发的意外,中医院也将为该院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开辟专属的绿色通道。 此外,该院还从完善自身内部规范入手,规范办案工作。该院要求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保障其应有的诉讼权利,干警在讯问的过程中应当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 据悉,截至日前,该院立案侦查的案件办理过程中未发生一起自伤、自残事件,在提升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确保了办案安全。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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