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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检察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作者:林志南 洪顺珠 发布时间:2015-06-24 14:12:50
为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保护涉罪未成年人,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组织邀请漳州市检察院、龙海市教育局、公安局、学校、村委会等有单位及人大代表、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参加附条件不起诉听证会,全面听取各方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七人涉嫌抢劫案作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充分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2014年4月19日19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及其六个同学受他人纠集驾驶二轮摩托车飙车,并在他人的提议下欲在飙车的过程中实施抢劫他人二轮摩托车。周某某等七人分别驾驶二轮摩托车,遇许某驾驶无牌号二轮摩托车相向而行。周某某等七人与其他飙车人员就围着许某进行追逐、堵截,逼停许某并动手殴打许某,殴打过后,周某某等人就将许某的二轮摩托车(价值2520元)开走现场。该二轮摩托车后经人介绍转卖给他人,周某某等人从中获利1800并花掉。 听证会上,案件承认人鉴于他们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且系受他人纠集,系从犯,依据刑法规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周某某等七人有悔罪表现、涉案金额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已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因素,建议对周某某等七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等七人分别宣读了手写的忏悔书,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了深刻的检讨,称知道错了,也学习了法律知识,请求能给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周某某等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子女因缺乏管教致走上犯罪道路也分别作出承诺检讨表示今后将加强对子女的监督、管教。 参会的相关部门的代表对本案涉罪的未成年人进行了训诫和教育,呼吁家庭、学校和社会更多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经评议,参加听证会人员一致同意对周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此次听证会,也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邀请人民代表及各界代表参与未成年人案件的听证,不仅是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也体现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关心。”一位人大代表说道。 据悉,为实现与刑诉法规定的无缝衔接,龙海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先后单独和联合其他单位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实施细则(试行)》、《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办法(试行)》、《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对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条件、程序,以及与社区矫正、心理辅导衔接等作了明确规定,全面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一体化运行、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保护未成年人。2014年至今,龙海检察院共对4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启动附条件不起诉程序,涉及10名未成年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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