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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法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显身手
发布时间:2015-06-24 16:41:33
本网讯(邹桃生 刘云) 23日,江西省会昌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朋友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时,邀请2名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不仅使该案顺利执结,而且促成双方握手言和。这是该院创新执行机制、拓宽执行思路,努力提高案件执结率的一个缩影。 自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完成后,会昌县已有90多名人民陪审员。不少人民陪审员提出除参加诉讼案件的审理外,希望能够参与执行工作,利用自己工作在社区、贴近百姓的优势,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出点力。为此,该院把一些涉及群体性执行案件、受到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干扰的案件、当事人严重抗拒或规避执行的案件以及专业性较强的执行案件等作为应当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执行案件,请他们一起参与执行调查、评议、主持执行和解、作出执行裁定等工作。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会昌法院按照人民陪审员的各自特点进行选择性安排。如对一些当地影响较大,处理不慎很可能发生群体事件的执行案件,选用群众基础较好、办事公道正派的陪审员参与执行;对医患或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执行案件,选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执行;对涉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损害赔偿等执行案件,尽可能选用来自当地的陪审员参与执行;对受到有关机关干涉和相关部门不积极甚至拒绝协助执行的案件,选用具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陪审员参与执行等。 “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不仅是对执行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是对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同时,在推进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透明等方面的作用也不可低估,更有助于动员社会力量形成执行合力,为推动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解决进行有益探索。”该院院长傅勇辉如是说。 据统计,今年1-5月份,该院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监督执行案件36件,促成30件案件的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债务,6件案件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执结标的额150余万元,社会反映良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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