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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至一女孩被羞辱 警方通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5-06-25 10:52:44
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24日晚间通报该县一女孩被羞辱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有对其中涉事的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称,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我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我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我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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