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公安> 公安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四川乐至一女孩被羞辱 警方通报处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5-06-25 10:52:44


    四川省乐至县公安局官方微博6月24日晚间通报该县一女孩被羞辱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有对其中涉事的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通报称,6月22日22时许,网上出现我县一女孩被羞辱帖文后,我局立即会同相关部门及监护人进行调查。经查,2015年6月21日16时许,陈某(女,14岁,非在校生)因与受害人小英(女,化名,非在校生)发生口角纠纷,遂伙同其他4人(均系女性、未成年,一名为在校生)在天池镇仙鹤观一巷道内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脱掉其上衣拍照上网。

    根据相关法律,我局对陈某等3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另2名未满十四周岁的涉事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相关监护人加强教育管理。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