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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校园审理种植罂粟案增强学生禁毒意识
发布时间:2015-06-26 15:36:35


    本网讯(何有财)  6月25日,正直禁毒日前一日,云南省巧家法院到茂租镇中学校园内分别对黄某忠和黄某金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进行巡回审理,起到了宣传普法和防毒禁毒作用。

    为方便诉讼和增强禁毒意识,巧家法院刑事审判一庭驱车三个多小时将庭审搬到茂租镇中学校园。下午3时,随着法槌的响起,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操场上600余名师生及群众立即肃静下来,法庭进入了庭审。

    家住巧家县茂租镇茂租村的黄某忠在其沼气房顶上非法种植罂粟695株,黄某金在其地内非法种植罂粟880株,分别于2015年3月20日和5月29日被民警发现铲除。分别被巧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

    因两起案件的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分别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公开审理。庭审中,两案件被告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两起案件被告人明知罂粟是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鉴于两起案件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较好,并认为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宣告缓刑。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分别判处被告人黄某忠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黄某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黄某忠和黄某金均表示服从判决。旁听群众和学生纷纷表示,通过听取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不仅能零距离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警醒自己要学法、守法,还要坚决远离毒品、抵制毒品。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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