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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部分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政策不到位
作者:董峻 高敬   发布时间:2015-06-29 09:34:23


    审计署6月28日发布的《2015年5月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显示,部分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措施不完全到位。

  一是辽宁省阜新市和葫芦岛市2014年度城市棚户区改造进展缓慢,存在多报新开工任务完成量的问题。2014年底,阜新市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31991套。经核实,实际新开工15099套,多报16892套。2014年底,葫芦岛市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新开工目标任务15056套全部完成。经核实,实际新开工10646套,多报4410套。

  二是吉林省四平市多报2014年度棚户区改造新开工任务完成量及整改情况。2014年,吉林省下达四平市4个地块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9365套,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当年11月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全部完成,实际多报8165套。跟踪审计发现,至2015年5月13日仍有6356套未开工,多报完成整改量5129套。

  三是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违规出台文件,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11年和2012年,上海市大型居住社区建设推进办公室违反有关规定,出台文件要求大型居住社区范围内的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市属动迁安置房等各类房屋,按比例分摊征收市政公建配套费;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也违反相关规定,联合出台文件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征收配套费。

  四是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未及时清理取消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至2015年3月,由于广东省住建厅作为园林协会业务指导单位一直未清理有关通知文件,也未及时规范园林协会未取得行政许可的资质培训收费行为,省风景园林协会仍然依据省住建厅通知举办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考试及培训,2013年和2014年共收取培训费用130.5万元。

  公告同时还表示,有24个建设项目推进缓慢,21个单位和部门申报、使用财政性资金不规范。对上述问题,各有关地方高度重视,正在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整改。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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