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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百色市检察院为弱势群体撑起"维权保护伞"
作者:黄艳艳 黄爱茜   发布时间:2015-06-29 13:59:10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检察机关通过创建“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工作阵地,以实际行动畅通了青少年、妇女儿童、刑事被害人等弱势群体的维权渠道。

  该院以群众诉求为监督重点,着重办理劳动争议、土地补偿费、民事赔偿纠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等涉及民生民利的抗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不符合抗诉条件的,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疏导化解工作,消除了上访隐患,全力为申诉人维护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百色市检察院也注重维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让法治的阳光温暖刑事被害人的心。自该院2011年率先实施全区首例司法救助以来,共对生活确有困难的221名被害人及时提供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3.31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年来,针对青少年刑事犯罪案件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到社会治安稳定这一态势,该院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全方位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该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尽可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未成年犯予以从轻处理,尽量跟踪帮教,尽力挽救。百色市检察机关推行“温馨办案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体现更多的人文关怀,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时,检察干警适时提前介入,提醒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平和执法,用适合青少年心理特点的方式进行讯问,尽量满足未成年人提出的监护人到场的要求。

    该院还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 。“妇女儿童维权岗 ”创建一年来,该院共对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10多次,捐款1万多元,并多次为她们联系社会救助,解决实际困难,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同。

    该院控申科科长罗锦强强调,每一位当事人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不尽相同,如果仅有形式上的平等,可能会造成结果上的不平等。因此,我们开始对弱势群体实行有差别的倾斜保护,以体现法律对实质正义的追求。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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