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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县检察院执行监督帮助群众追回债款
作者:刘耀明 发布时间:2015-06-29 14:00:44
“太感谢您们了,如果没有您们的有力监督和帮助,我们一家无法这么快追回债款!”近日,温女士与家人一同来到江西省石城县检察院,为该院民事行政检察科送来“为民解忧,监督有力”的锦旗,感谢为其追回债款9万多元。 据悉,温女士于去年来到该院民行科申诉,反映在2012年向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法院以被执行人赖某夫妇长期在外为由,对此案久拖不决。经该院民行科干警仔细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赖某夫妇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同时可以确认县法院在执行该案过程中,对已经受理的执行案件没有及时执行,属怠于履行执行职责情形,损害了温女士的合法利益,遂发出《检察建议书》。同时,该院积极开展检察和解工作。承办检察官多次打电话给被执行人赖某夫妇,历时半个多月的释法说理工作,被执行人同意回家来和解,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不久,赖某夫妇按时将9万多元的债款还给了温女士。 为适应新民诉法的要求,该院党组提出在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过程中,在注重监督实效的同时,要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对涉及拖欠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劳动报酬、拖欠涉及农民工利益的工程款案件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导致弱势群体生活困难的民生未结执行案重点监督。不断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支持法院排除执行阻力依法开展执行工作,全方位做好息诉工作,保证执行监督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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