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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微博庭审直播刘志球等4人贩卖案
发布时间:2015-06-29 09:43:41


    本网讯(宋继林)  值2015国际禁毒日之际,江苏省连云港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志球等4人贩卖、运输毒品一案,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与旁听,连云港电视台等当地媒体记者旁听了庭审并进行了宣传报道,市中院官方网站及微博同时对案件进行庭审视频直播。此次庭审直播是参加2015国际禁毒日活动的司法公开案件之一,案件于6月26日上午9时30分开始庭审,广大网友可以在连云港中院官方微博@连云港法院首页点击“司法公开”来观看该案件的庭审视频。

    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间,被告人马跃经马誉轩介绍并经马誉轩转移支付毒资,向被告人刘志球购买甲基苯丙胺(即冰毒)约28千克用于贩卖,被告人赵勇帮助马跃向他人贩卖1400余克后被现场抓获。该案件贩卖毒品数量巨大,法庭调查、质证、辩论等过程复杂,截至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进行中。

    随着人民群众对知情权日益增长的需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进一步加强“互联网+”环境下的司法公开,连云港中院抓住机遇,借助于新浪微博最新的研发技术,实现法院与互联网的有机结合。连云港中院昨日便通过官方微博@连云港法院发布了庭审公告,公布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等相关信息。上午9点30分开庭后,微博网友可以通过@连云港法院司法公开专栏即时点击观看视频直播。除全程视频直播外,@连云港法院还发布多条微博,对案件开庭、法庭调查、辩论和宣判过程进行播报,并在微博上及时回复网友的问题。微博视频直播将成为法院审判公开工作“新常态”, 体现了该法院顺应时代潮流和人民需求,勤恳办案、锐意进取的司法理念。这种全新的形式有望推动审判公开进入新阶段。

    与微博相结合使得庭审直播不再单调,微博政务公开在原有图文信息直播的基础上,有了更多元的公开形式。民众在对法院工作增强关注与了解的同时,也会加强民众对法院办案、法官判案的社会监督,共同促进我国司法公开事业的进步。连云港中院将不断利用新媒体,逐渐将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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