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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湖滨区法院:院长下法庭执槌审案
发布时间:2015-06-29 19:21:02


图为湖滨区法院院长郑建林执槌审案

    本网讯(窦晓辉 陈华 张传新)  “现在开庭!”6月26日下午3时50分,随着法槌敲下,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会兴法庭审判庭内,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担任此案审判长的是该院院长郑建林,该院领导班子成员、各主审法官工作室主审法官及部分群众旁听庭审。

    此次运输合同案庭审,围绕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法律关系、原告诉称损失是否存在及是否有相关法律事实及法律依据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法庭上,郑建林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着庭审活动并及时归纳争议焦点。整个庭审活动的质证、认证、辩论环节环环相扣,有章有序,最后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后,他还主持了调解。

    庭审结束后,郑建林谈到感想时说,“作为一名院长,首先应是一名法官,其次才是院长。落实院领导办案制度,院长担任审判长主持庭审,穿起法袍重归审判一线承办一些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并带领合议庭深入研究案情,是法院院长司法本位的回归,同时也会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据介绍,为落实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今后,湖滨区法院将进一步明确院长、审委会委员年度办案任务,院长、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办案都将常态化,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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