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丈夫借款玩“失踪” 妻子被诉承担连带责任
发布时间:2015-06-29 09:14:19


    本网讯(赵翠芬 赵鹏飞)  丈夫在外以在建工程缺乏资金为由,以夫妻名义向他人举债18万元,到期不还却玩起了“失踪”,不知情的妻子被债主找上门。这笔借款,究竟是丈夫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的共同债务。2015年6月11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宣判,法庭上,证据不足的妻子只能承担起夫妻共同债务的还款连带责任。

    据债权人王建称,2014年4月,经朋友介绍认识张俊昌,张俊昌称其有一处在建工程因缺乏周转资金而面临停工,便以张俊昌和妻子王利芬的名义向其借款18万元并出具借据一张,约定2014年11月还清,还将自己名下所有的房产证抵押给了王建。次日,王建通过转账形式给付张俊昌借款18万元。届期,张俊昌未按约还款,还玩起了“失踪”。王建一纸诉状将张俊昌、王利芬夫妇诉至法院。

    庭审过程中,王利芬称丈夫张俊昌已经离家许久,也从未告知自己这笔借款,张俊昌根本没往家里拿过钱。据自己了解,张俊昌借了钱都花在赌博上,这完全属于张俊昌的个人债务。但王利芬未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说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由于借款发生在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妻子王利芬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实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和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遂判决王利芬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