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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法院法官为老人上门立案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5-06-30 16:17:30


    本网讯(徐燕)  自2015年5月1日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新疆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关于人民法院推行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高标准、严要求做好立案登记工作。近日,立案庭法官为75岁高龄的石某、唐某提供贴心的上门立案服务。

    2015年6月15日,该院立案庭收到了一份石某、唐某托他人转交至法院的申请司法赔偿材料。法官了解到石某、唐某系呼图壁县大丰镇红山村二组村民,其长子石某某与陈某、葛某之间的债务纠纷案件,县法院于1997年依法作出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现石某、唐某以县法院在执行石某某案件过程中,执行石某、唐某的财产不当为由,申请司法赔偿。考虑到两位申请人均达七十五岁高龄,立案庭法官立即驱车到石某、唐某的住所,向他们耐心解释了诉讼风险、举证须知、如何委托代理人以及委托权限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在法官循序渐进的引导下,石某、唐某顺利办理了司法赔偿立案手续。石某、唐某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时,感动之情溢于言表,连声表示感谢:“感谢法官上门立案,让我们老百姓体会到的真正的服务到家”。

    呼图壁县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作为,采取多项举措满足司法改革要求,努力践行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理念,切实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立案登记制给群众带来实惠。上门服务就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真正方面了老百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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