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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与社区结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5-07-02 14:32:03
“你们检察院是全市文明单位,以后有你们同我们社区结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我们社区定能会充满活力”,日前,当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同岳家庄居委会联系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时,居委会刘主任畅谈着自己的想法。 据了解,该院自2013年以来,连续两年被市文明办评为全市文明单位,县文明办为发挥文明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中的社会责任和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工作接地气,专门安排该院负责同岳家庄居委会结对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为更好在引导结对社区开展文明创建工作,该院同岳家庄居委会签订《结对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协议书》,协议中明确该院负责开展政策、文化、卫生、科技、法律等“三下乡志愿服务活动”;针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开展“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围绕春节、清明、端午、中秋、重阳和建党、建军等“我们的节日”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等六项内容。 “同社区结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既可帮助社区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更有利于我们检察工作接地气,通过进基层、进社区、进家庭,让干警在开展志愿者服务过程中把握社情民意,这是锻炼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的一个很好的平台”,该院检察长温斌如是说。 据悉,该院把文明创建工作作为实施文化育检的重要平台,每一个干警都加入志愿者协会,要求每一位志愿者都必须完成一定的“规定动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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