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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宝马肇事案车主王季进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发布时间:2015-07-06 09:34:40


    6月20日13时53分许,南京秦淮区石杨路与友谊河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王季进驾驶宝马轿车违反限速规定超速行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多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发后弃车逃逸。6月28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犯罪嫌疑人王季进向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据江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消息,经审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于7月4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季进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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