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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妥善调处赡养案助农民老有所养
发布时间:2015-07-09 16:35:18
本网讯(唐海奎) 2015年以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妥善调处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切实促进家庭和睦,让农民当事人老有所养。 坚持巡回审判,方便群众诉讼。农村赡养纠纷案件,原告多是年老体弱的老人,亲自到法院跑一趟不容易。为此,该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制度,9个基层法庭不定期到交通不便、赡养案件集中的乡村巡回办案、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当事人,现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手续。 细心化解矛盾,促进家庭和谐。在审理农村理赡养案件时,对双方当事人先行庭前调解,耐心听取他们对案件事实的陈述和处理意见。针对大多数当事人不愿在法庭对簿公堂,调解一般安排在调解室或老人家中进行,通过明理释法,敦促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解决家庭内部矛盾。 耐心教育说服,倡导尊老孝老。选择典型赡养纠纷案件就地开庭,提前联系村委会组织群众旁听,用尊老孝老的传统美德教育群众,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能够调解的要尽力调解,不能调解的则及时判决,并在判决文书中注明裁判理由,使当事人胜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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