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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县检察院四审伤情鉴定确保办案质量
作者:郭军   发布时间:2015-07-13 13:54:12


    近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在办理伤害案时,通过四审伤情鉴定,确保了审查批捕案件质量。

    该院通过一审报案材料。根据报案材料一般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反映案发过程及其危害结果的特点,结合报案材料审查伤情鉴定,从而明确鉴定的程序是否合法、鉴定的依据是否客观、鉴定的结论是否真实。二审关键证言。往往现场目击案发过程的证人与案发后被害人在第一时间内接触的人员的证言,能够比较客观真实地反映当时被害人受伤的情况。三审病历资料。结合病历以及与治疗相关的其他资料审查伤情鉴定,更加全面了解被害人的伤情,必要时走访主治医师,向医学专家咨询。还可委托相关技术专家对伤情鉴定进行了文证审查。四审伤情照片。伤情照片能够比较直观地显示被害人的伤情特征,尤其是在外伤性刑事犯罪案件中。结合伤情照片审查伤情鉴定,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被害人受伤的具体部位、伤口的长度、形状,进而合理推断被害人受伤的经过,补强采信伤情鉴定的理由。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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