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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务公开 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
作者:韩兵 韩炎 发布时间:2015-07-13 14:00:07
自2013年10月黑龙江省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切实贯彻执行省院党组部署要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检务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该省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自去年9月1日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在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139件,公开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15507件,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875件,案件信息公开互联网平台累计点击量达69.8万次。其中,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累计点击量、导出案件程序性信息比例两项数据居全国第一位,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数量居全国第二位,法律文书发布数量占同期案件办结数比例居全国第三位。在坚持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同时,全省检察机关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将法律文书公开类别扩大到生效判决的民事行政抗诉书、再审检察建议书、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批准(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及时发布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司法活动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促进了检察工作的社会透明度不断增强。 同时实践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检务公开方式更加便捷多样。省院加强 “龙剑网”改造,专门开辟了9大检务公开栏目,加强信息发布载体建设。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利用新兴媒体,发布检察工作动态、司法办案情况和重要案件信息,有效提高了检务公开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各地加强案件管理大厅和控申接待室建设,充分发挥基层院“两室”功能作用,完善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现场宣传咨询、检察长接访和代表委员联络等有效公开方式,密切了检民联系,扩大了社会影响。 据悉,近日,该省检察院又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将检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途径,方式方法,机制建设,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方面作了一进步详细具体的规定。要求全省各级院不断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新机制,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真正使检察工作在公开中促进规范、赢得公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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