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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法院与越南老街法院举行第12次工作会谈
发布时间:2015-07-13 11:33:34
图为会谈现场 本网讯(赵文玲) 7月10日,以中国云南省河口县人民法院院长付军为团长的河口县法院代表团,与以越南老街省老街市人民法院院长高金环为团长的老街市法院代表团在中国河口县举行了第十二次工作会谈。双方在诚挚友好的气氛中就会谈机制对增进双方友谊与合作给予积极的评价,并就进一步深化司法交流与合作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磋商。 会谈分三个阶段进行,首先双方法院评价了第十一次会谈取得的成效。河口县法院和老街市法院自2014年7月进行了第十一次工作会谈以来双方认真落实会谈达成的共识,取得了可喜成效。会谈增进了两院间的了解和友谊,发挥了中越两国司法交流学习的桥梁作用,推动了双方的涉外审判工作,对打击跨国犯罪,维护两国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促进边境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后,两家法院互相通报了2014年以来的涉外审判工作情况,并对涉外案件的审理进行意见交流和探讨。最后,为进一步加强交流、协作,两家法院对相互协助处理涉外(中越)案件中材料送达相关事宜和确定两家法院工作联络人机制的问题进行了磋商。 河口县法院院长和老街市法院院长同时表示,河口与老街一衣带水,山水相连,因为地域的特殊性,为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稳定发展,两家法院在涉外案件中的交流与协作非常重要,年度会谈机制需要长久地进行下去。会谈后,付军和高金环分别代表双方法院签署了《中国河口县人民法院与越南老街市人民法院第十二次工作会谈纪要》。会谈在平等、诚挚友好的氛围中取得了圆满成功,按照双方达成的工作会谈机制,第十三次会谈将于2016年5至7月份在越南老街举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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