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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师县法院多措并举便利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5-07-13 16:07:21


    本网讯(赵剑琪)  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严格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积极塔建为民服务平台,以实际行动方便群众诉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得到了辖区内群众的好评。

  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为当事人送上一杯暖心茶,问候一声知心话,热情接待当事人,全天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当事人正确诉讼。同时,向当事人做好风险提示和财产保全提醒,帮助当事人规避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对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导诉法官负责联系相关部门人员为其提供诉讼引导服务。

  在立案大厅放置诉讼资料。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及时调整诉讼资料,印制维吾尔语和汉语诉讼指南、诉讼风险告知、案件流程图示、诉讼费用收费标准及司法救助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证据调取手续等资料供当事人免费取阅,方便当事人了解法院、查询法律、掌握诉讼知识。同时,在立案大厅安装电子显示屏和在当事人休息区制作宣传栏,将人民法院的立案条件、立案范围、诉讼须知等便民材料进行全方位公开,让当事人及时了解到立案须知、开庭须知、举证须知等与当事人息息相关的信息,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对符合缓、减、免诉讼费的当事人,当即为其办理审批手续,对行动不便不能到院立案的,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为其办理口头立案手续,真正实现了立案的高效、便捷,减少当事人的讼累。今年以来,共为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6.96万元,发放13.5万元的司法救助基金,让群众实实在在得到了实惠。

  开展巡回审判,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组织法官到群众中去开庭、去判案,用群众“听得懂、看得明、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解决纠纷,拉近司法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同时,根据农村农忙季节的特点,灵活安排开庭时间,利用早、中、晚不同时段深入偏远农村、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巡回开庭,就地解决纠纷,就地送达诉讼文书,尽量减少农村当事人往返奔波,不误当事人农时、农事;对于一些案情复杂、当事人众多、案件不紧急等案件,错开农忙时段,另行安排开庭时间,让当事人有充分时间应对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土地纠纷、抚养赡养及劳动争议等特殊类型案件,根据案情选择适当时间在当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庭审理,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今年以来,共巡回审理案件241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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