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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路南区检察院以司法公开促信访矛盾化解
作者:王志凯 任维俭   发布时间:2015-07-14 14:11:56


    “任检察官,以前我信访是因为对法律一知半解,陷入了对事实理解的误区,这次让我弄清楚了前因后果,对杨某不起诉,我信法、服气,再也不闹访了……”这是7月13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检察院公开宣告室对杨某做不起诉公开宣告决定时信访人王某说的一席话。

  原来在今年2月份,公安机关以杨某涉嫌挪用资金罪移送到该院公诉部门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过对案件材料的仔细审查,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证据之间仍然不能互相印证,不符合公诉的证据标准,经该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拟对杨某做不起诉处理。

  为确保不起诉案件办理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提升案件质量,在对杨某做不起诉决定前,该院依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不起诉案件公开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迅速启动公开审查机制。

  公开听证会上,该院邀请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代表、被害人及信访人王某等人参与。办案检察官首先将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公开,对于证据之间存在的矛盾、同一个证人对于同一事实所做证言的前后变化等内容客观地呈现出来,让在场人员对证据及证明力情况有了切实的认知。听证人员向杨某和被害人进行了发问,并对案件处理发表了意见。尤其是信访人王某一直认为杨某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为此一年来多次信访。

  在公开审查结束时,王某表示对检察院的做法很满意,不论检察院对杨某如何处理,他就此案不再信访了。昨日,该院在公开宣布对杨某存疑不起诉决定时,专门邀请信访人到场,王某对不起诉决定欣然认同。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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