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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加快建设“智能法院”向科技要效率
作者:林嫩青   发布时间:2015-07-15 13:46:46


    7月10日上午,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到东方市人民法院就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问题开展调研。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和部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人员座谈,东方市政协副主席符海荣陪同调研。

    董治良介绍海南法院法官员额制、考试加考核选任法官、“类案参考”、“法官会议制度”、“二维码”、“诚信诉讼制度”等多项司法改革推进措施以及司法责任制运行情况,认真听取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谈对司法改革的认识,及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表示司法体制改革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有利于提高人员办案水平和案件质量,特别是采用“二维码”终身识别案件,确保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这对法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建议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实现对法官的考核、考评,在制度上给予法官支撑保障,关心和关注法官的身心健康,提高工资待遇。律师代表表示实行立案登记制是便民诉讼的重大突破,司改后,法院的工作人员责任心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明显提高,各项措施更加便民利民。由于法律的不断更新,建议加强教育培训,特别是对年轻法官、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

    董治良表示,感谢与会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对法官的关心及对海南法院司法改革推进积极提供建议意见。他指出,建立完善的司法责任制,既要有有关司法问责的机制,主要体现在法官惩戒制度上;又要有激励履职尽责的机制,主要体现在法官的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以及司法责任制落实的保障机制等等方面,通过建立科学的考评考核机制,保障法官依法履职。

  董治良强调,面对案多人少的客观情况,一方面要向科技要效率,要资源,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司法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运用新兴技术,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增强审判执行能力、提高司法管理效率。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加快全省法院天平工程项目整合和信息化建设顶层设计,建设具有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按需服务能力的“智能法院”。另一方面,通过完善庭审方式,提高庭审驾驭能力,以注重庭前证据交换、实质合议提高当庭宣判率,结合信访司法化改革,全面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建立法官会议制度、类案参考制度,完善诉讼风险节点排查,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和诉讼监督体系等多项司法改革推进措施的有效落实,切实提升审判效率,保障审判质量。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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