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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昌县检察院为受害者家属提供司法救助
作者:陈志民 吴建斌 陈玉璋 发布时间:2015-07-15 13:42:32
“谢谢检察院,感谢国家好政策。”7月14日,当刑事被害人家属杨某从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控申科检察官手中接过5000元救助金时,泪流满面,连声表示感谢。 2014年11月28日下午2时许,顺昌县埔上镇某村村民江某来到徐某家,找徐父帮忙制作扁担。因徐父不在家,徐某让江某在家中一楼等待。江某不听,直接进入徐某位于二楼的房间内,这引起了徐某的不快,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遂从房间拿起斧头当场将江某砍死。案发后,经司法鉴定,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该院在办理该案时了解到江某平常与妻子、儿子生活在一起,其妻杨某长年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腰椎肩盘突出。儿子患有冠心病,长期服药,39岁了尚未成家。如今江某被害,家里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加上施害方无力赔偿,令这个原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 该院经核查后,认为杨某符合刑事被害人救助条件,遂主动启动救助程序,为其申请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为她的家庭解了燃眉之急,用司法关怀为这个家庭送去温暖。 不仅如此,该院还主动与杨某所在村委、镇政府等相关部门联系,为她争取国家低保救助等事宜。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目前,林某的低保手续已在办理中。 据悉,截止目前,该院已为11名刑事被害人提供了司法救助,保障了弱势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化解矛盾、促息诉、保稳定”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国家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有效举措。今后,我们将更积极、主动地推进这项工作,以实际行动彰显检察工作的人文关怀,将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落实到实处。”该院控申科科长魏兰金表示。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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