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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登法院三措施抓好法制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5 09:50:58


    本网讯(徐文静)  党的四中全会明确把法制宣传作为新时期司法工作重点,为此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紧贴实际,务求实效,围绕法院工作重点,把抓好法制宣传作为提高审判工作质效的突破口。

    一是与时俱进,创新法制宣传方法。邀请陪审员参加庭审,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利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势,向所在单位以及周围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自今年陪审员倍增以来,陪审员参审率达到92.3%;自2010年以来,该院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年均50余起,100多人次,及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10余件,案件评议满意率达99.8%;将庭审观摩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人大、政协、群众代表来观摩庭审,全面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活动更加阳光透明。

    二是多措并举,畅通法制宣传途径。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作用,坚持对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炕头开庭”、择时开庭、巡回审判,每年平均巡回审理案件150余起,既能为群众送上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又能自觉接受群众对法官审理案件的监督;深入开展普法“六进”活动。该院今年在《文登大众》等报纸、网络媒体设立法治宣传栏目,利用重要节点日期深入农村、学校、军队等进行法制宣传共20余场。少年审判庭走进大水泊小学开展“家长开放日活动”,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入手引导家长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积极向企业、农村信用社、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针对用人管理、小额信贷、建设工程合同等遇到的常见问题提出司法建议,从源头上预防该类案件纠纷的发生。年均提出司法建议10余条,口头司法建议30余条。

    三是形式多样,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坚持法官释法活动,要求法官在调解、案件审理、宣判、判后采取多种方式做好释法工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消除当事人对法律的不解或误解,促进案结事了,发挥法庭的教育作用;利用立案大厅营造浓郁的法律宣传氛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法制图片展、设立法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当事人传递相关法律讯息,做好诉讼准备。新诉讼服务大厅投入使用以来,共为当事人和广大群众提供导诉候访、判后答疑等服务680余人次,发放诉讼宣传资料1000余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点作用,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社会矛盾,将法院调解与社会调解、法官的法律知识与诉讼协调员的社会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更利于广大群众接受法制教育,有效缓和社会矛盾。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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