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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法院多举措深入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5 11:29:40


    本网讯(张江枢)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不断细化工作举措,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裁判文书上网率位于全市基层法院前列。

    一是严格文书评查,防止文书带病上网。案件结案后,由书记员、承办法官、部门负责人逐级对上网裁判文书认真审阅,确保内容真实,格式规范,引用法律条款无误、文字表述、日期数字和标点符号无错漏,经校验后,提交审管办评查。审管办作为文书上网质量重要关口,对每一个案件、每一份裁判文书进行严格评查,对质量瑕疵的文书及时退回承办人,敦促补正,在1个工作日内回收上网,严防超期。

    二是强化培训评比,提高文书制作能力。审管办每月定期对文书上网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瑕疵和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并召集各业务庭干警进行集中培训,防止类似错误再次发生。积极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由庭室之间、审判员之间相互交叉评查裁判文书,交流分享经验,选出优秀裁判文书在全院公示展览,形成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舆情监控,发挥喉舌导向作用。成立专门的舆情监控中心,配齐舆情监控队伍,对互联网、来信来访等舆情信息进行收集,对涉及上网文书的负面舆情积极向中院、县委“双线”报告,并在当日移交案件承办人,报审管办备案。由承办人制定应对处理方案,提供书面解释说明,由院办公室统一对外回复并做好网络负面舆情稳控, 打消公众疑虑。

    四是严格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建立生效裁判文书公布台账,对超期未及时作上网处理的文书,审管办及时向各审判庭督导催促。对文书上网数量和质量进行月度通报,通报结果作为年终部门和个人评先依据。监察室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纳入专项审务督查方案,明确由承办法官、所在业务庭、审管办对裁判文书质量负连带责任的责任机制,对因文书质量问题或审查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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