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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审理特大开设赌场案
作者:李奎   发布时间:2015-07-20 13:13:27


    7月20日,由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汪某、叶某等30人开设赌场一案在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云南省公安厅于2014年10月28日指定曲靖市公安局管辖,曲靖市公安局于2015年3月3日侦查终结,以犯罪嫌疑人汪某、叶某、王某等30人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审查起诉。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于2015年3月23日将该案交由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麒麟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汪某等3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于2015年5月8日以开设赌场罪向麒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5年7月20日,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查:该案被告人汪某,于2005年与他人合资注册成立昆明唐城娱乐有限公司。后在2009年至2014年10月期间,汪某与陆续加入的叶某等人组成30人的犯罪集团,在唐城公司旗下的关上阳光嘉年华、新亚洲阳光嘉年华及邦盛分公司(金凤国际娱乐汇),长期开设赌场,或将公司场地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或为他人开设赌场提供帮助并收取费用。以走秀、歌舞表演为掩护,利用赌博游戏机、投骰子、射飞镖、纸牌、麻将等赌具罪集团非法所得共计4300余万元,赌资共计3200余万元。

  汪某等30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同时,30名被告人属犯罪集团,汪某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叶某等新生系主犯,并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杨某系从犯,并就参与部分承担责任。该案现在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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