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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法院“四措施”改进执行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5-07-22 10:42:24


    本网讯(何方瑜)  近年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完善利民亲民执行工作措施,改进执行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案件执行工作。

   公开执行提公信。为使当事人充分了解执行全过程,执行人员接收案件后,全程填写执行记录,记录案件中评估鉴定、执行中止、强制措施等程序,还要详细记载查询财产、查找当事人、与当事人谈话等内容。执行记录公开执行全程信息,能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使公众能随时了解执行案件信息情况。

   联动执行聚合力。建立立案、审判、执行协调配合机制,实现法院内外部联动有机结合。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健全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大与公安、金融、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力度,强化协调配合,畅通执行信息渠道,增强执行合力。

   文明执行改作风。牢固树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在执行工作中坚决克服冷横硬烦、简单粗暴等工作作风,慎重使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尽可能不在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在场的情形下采取强制措施,降低强制执行产生的负面影响。

   和谐执行求实效。将人文关怀和司法理性相结合,妥善化解涉及民生案件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执行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大救助力度,推进执行和解,在兑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兼顾保障被执行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履行。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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