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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全南县检察院构建"阳光记录"机制规范司法
作者:杨瑞纤 发布时间:2015-07-23 13:31:21
为积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制度的要求,努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日,江西全南县检察院积极构建“阳光记录”机制,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确保检察环节司法公正。 该院坚持“全面记录、每案必记”的原则,要求所有受理审查的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控告申诉案件和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每案必记,实行“一表一承诺”工作方法,即要求承办人在办案过程中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表》和《如实记录承诺书》,如实记录外部领导干部或内部人员干预司法的情况,实现全程留痕。承办人如遇到领导干部有干预司法的情况,要如实记录,主动向检察长汇报,由本院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确保检察权不受任何权力干涉,防止司法不公。 “构建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阳光记录,可以有效防止司法不公滋生的冤假错案,检察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重要而神圣的职责,我们要运用好该项权力,坚决抑制任何外权影响和干涉,切实履行好检察监督职责,确保司法公正”。该院副检察长曹勇军说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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