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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县检察院开展观摩庭审促规范司法
作者:黄世珍 黄晓芳 朱琳 发布时间:2015-07-24 13:53:31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7月23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开展了“法院庭审观摩”活动。 为达到此次观摩活动的预期目标,该院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共三十余人,设计制作了出庭评查评分表,并组织了该院公诉、侦监、未检、控申部门干警到庭观摩。 7月23日上午9时许,寻乌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了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庭审中,该院公诉人为全面正确指控犯罪、履行审判监督职责,按照法庭审理程序,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举证,条理清晰地答辩,被告人刘某某于当庭认罪。审判长针对案件事实、证据也依法予以确认,并于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公诉人在庭审中的出色表现,给受邀听审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留下了良好的印象,在庭前分发的公诉人出庭评查评分表上打出99.27的平均分,并对该院组织的观摩庭审活动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此次观摩活动,不仅加强了业务部门的办案能力,提高了公诉队伍整体素质,也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有效监督检察工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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