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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邹碧华,做时代楷模
作者:张春玉   发布时间:2015-07-24 08:50:22


    不知从哪天开始,“邹碧华”这个名字闯入了我们视线。作为一个刚刚入职的后辈,对邹碧华并不熟悉,也无缘当面领教他为官做人的风范,在此之前对他的情况知之甚少。对于邹碧华的博学多才和近乎完美的人品修养,也是在这段时间以来经由媒体的陆续报道才逐渐了解和认识的。发现有这么多人对一名法官的才华横溢、学养深厚敬佩之至,有这么多人对一名法官的道德人品、正派作风赞誉有加,有这么多人对一名法官的知难而勇、敢于担当自叹不如,有这么多人对一名法官的孜孜进取、鞠躬尽瘁怜惜不已。生活在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国度,作为青年法官,我更愿意学习这样的榜样,他不是和风细雨的妈妈型法官,也不是家长里短的乡村法官,他是智识的偶像,他让我知道什么是专业,这也是我最敬佩的。

    邹碧华的可敬之处在于,他这一辈子既为法律事业而生,又为法律事业而逝。他对法治精神的透彻理解把握,已经在他所留下的那些思想、观点和行动中得到了最好的阐释,他为法律界留下了一笔弥足珍贵的精神遗产。他是研习法律真行家、执掌审判佼佼者、探索改革的寻路人。

    邹碧华的可敬之处在于,他这一辈子活的清清白白,走的顶天立地。当今社会,法官群体一直饱受着媒体舆论的非议,而身处在同样环境之下的邹碧华却能做到心静如水、洁身自好,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孜孜追求和捍卫着社会公平正义,从而在法律界和社会上拥有难得的好名声、好口碑,堪称法律界的一面光辉旗帜。

邹碧华的可敬之处在于,他这一辈子像一根蜡烛那样燃烧着自己,最终照亮了公平正义的方向。在邹碧华二十余年的司法生涯中,他始终秉持“不抱怨、有信心、做实事”的工作态度,用所学所长“铁肩担道义”,用智慧魄力“敢为天下先”。

    邹碧华的可敬之处在于,他这一辈子生前让人尊重,身后让人铭记。作为正义的使者,法官历来是一个深受社会舆论关注的职业,尤其是在司法审判与公众期盼尚存在不小差距的当下,法官的一言一行很容易引起社会热议,甚至被误解和诟病。然而,邹碧华却能以自身的亲和力和人格魅力赢得社会的广泛尊重赞扬,是名符其实的法律精英。

    他说过:“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世事无常,天妒英才。邹碧华走了,带着对未竟法治事业的深深遗憾,带着对家人和社会的无限眷恋,匆匆地走了。“勤学、善思、明辨、笃行”,可以说这是邹碧华为我们青年法官树立的一个标杆。所有怀揣法治梦想的法律人,唯有达到了这样一种至高唯美境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才能成为现实。

    所以,我们纪念榜样,就是为了不忘初衷,我们共建法治,就是为了不负青春。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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