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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法院“三注重”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
发布时间:2015-07-24 16:12:10


    本网讯(姜跃军 李晓云)  为全面准确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江西省鄱阳县人民法院从细节做起,推出温馨提示、及时引导、便民服务“三注重”便民举措,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权,确保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

    注重温馨提示。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的诉讼代理人范围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而这之中不再包括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通过推出特别提醒,当事人对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有进一步了解,解决了新旧法律之间的过渡问题,同时使当事人了解法院工作,方便其依法进行诉讼。

    注重及时引导。该院制作《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妨害民事诉讼法律后果告知书》、《虚假诉讼风险告知书》,由法官在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时一并附送,或者在开庭前口头宣读,通过对当事人的书面以及口头提示,引导并督促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防止出现扰乱庭审秩序、哄闹、冲击法庭、拖延举证、虚假诉讼等违法诉讼行为。制作《诚信诉讼承诺书》,列明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会造成的法律后果,有效引导当事人进行诚信诉讼。

    注重便民服务。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立案窗口放置法律知识小册子、加强诉讼指导等,使当事人了解诉讼程序,更好地行使诉讼权利。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作用,建立便民诉讼网络,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采取上门办案、假日法庭等手段,对涉及特殊群体的案件开辟专门通道,采取专门措施,方便特殊群体参与诉讼。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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