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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半年27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落马
作者:潘从武    发布时间:2015-07-27 11:24:35


    记者7月26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上半年,新疆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9件426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83件100人。被查办的职务犯罪嫌疑人中,27人为县处级以上(地厅级3人)。同时,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265件310人,涉及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粮食转运、跨省移库等众多领域。

    据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巡视员、反渎职侵权局局长张勇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疆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993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69件426人,同比上升30%和38%。查办大案222件,同比上升41%,大案占立案数的6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98.3803万元。从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看,新疆全区大要案件明显上升,1月至6月,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222件。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大要案。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新疆医科大学原党委书记、副校长李斌(正厅级)涉嫌受贿案、自治区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副厅长莫涓(正厅级)涉嫌受贿案、自治区民政厅原副巡视员尹明奎(副厅级)涉嫌受贿案、和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阿迪力,努尔麦麦提(正处级)涉嫌受贿、贪污案、和硕县原县委书记李育森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侦查终结已移送审查起诉了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新疆警察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李彦明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件等。

    今年年初开始,新疆全区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基层基础工作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苍蝇式”腐败案件265件310人,其中大案153人,占立案总数的49.4%。涉及新农村建设、粮食直补、粮食转运、跨省移库、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退耕还林专项补贴执法司法、社会保障、专项款物管理等众多领域,案件查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针对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出较为明显的系统化、群体化特点,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加强系统化办案工作力度,统筹本地区办案力量把窝案、串案,案中案挖深查透,增强集约办案、规模办案的效果。伊犁州检察院紧盯中储粮伊犁直属库在粮食转运、跨省移库等业务中的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通过开展“小专项”工作带动“大专项”,形成了办案规模效应。

    张勇表示,从新疆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看,有些地区和系统查办职务犯罪一案牵出窝案和串案;“小官大贪”问题不少,“苍蝇式”腐败问题凸显;腐败案件由“热门”向“冷门”部门蔓延;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在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还顶风作案、我行我素。新疆全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坚决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坚决按照“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总要求,既要深入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又要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基层基础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目标,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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