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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法院为20名四川农民工追回18万元工资
发布时间:2015-07-27 14:08:48


    本网讯(梁龙全 何福敏 彭文)  近日,广西合浦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在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期间,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为20多名四川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共184634元。

    彭某等20人从四川南下至合浦打工,在某建筑公司的建筑工地工作。临近年关时,彭某等人向包工头岳某催要工资过年,但岳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拒绝支付工资,还与工人失去了联系。无奈,彭某等人找到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追回工资,维护其合法权益。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案件后,对某建筑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向彭某等20人补发拖欠工资共184634元。《行政处理决定书》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一直不支付拖欠的工资。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移送到行政庭审查后,承办该案的何法官了解到彭某等20位农民工来自四川,辛辛苦苦修桥铺路却拿不到工钱回家过年,这个申请执行的案件承载着他们及其妻儿老小维护权益讨回欠薪的热切心愿。接到申请执行材料后,何法官立即进行了审查,希望尽快对案件作出妥善处理。可是被执行人的住所地远在千里之外,本地工程完工后,工程项目部已撤走,不知去向也未留下联系电话。何法官通过上网搜索等方式,几经周折之后获取了被执行人的联系电话。经过电话沟通,被执行人表示其并非不愿支付工资,而是双方对工资结算金额尚存分歧,一旦结算清楚其就同意支付。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何法官认为双方和解自动履行的可能性比较大,案件没有进入执行程序就能履行,可以更快地实现农民工的权利。她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多次的耐心谈话,反复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到庭协调,对工人工资进行核对、结算。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努力,双方对工资结算金额均予以认可,被执行人将拖欠的工资184634元支付给彭某等20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案件顺利处理完毕。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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