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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于都县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效果好受好评
作者:陈泽明 肖启华 发布时间:2015-07-31 14:02:27
日前,一起不服生效判决申诉案的当事人赖某给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人民检察院送来“主持正义、廉洁高效,实事求是、执法为民”锦旗,对该院依法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1年1月,赖某亲属刘某某因咳嗽、胸闷气紧到该县某医院就诊,期间,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赖某与医院就本案责任及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赖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医方承担30%责任,二审判决医方承担40%责任。赖某不服,向该院提出申诉。办案过程中,该院干警在认真调阅审判卷宗材料、详细调查核实笔录、并就有关疑难问题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围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采信是否合理、过错责任定性和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研究讨论后,认为该案判决对双方责任比例划分不当,遂报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 该案抗诉后,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再审改判医方承担70%责任,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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