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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 妻子起诉离婚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发布时间:2015-08-03 11:23:18


    本网讯(黄郁晰)  丈夫迷恋网吧不顾家,夫妻常为家庭琐事争吵,女方一气之下外出打工,分居达三年之久,女方以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离婚。近日,广西乐业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覃小玲的离婚请求。

  现年28岁的覃小玲是河池市都安县高岭镇人,杨发是乐业县同乐镇人。2007年间,二人在广东省打工时相识恋爱,2010年10月19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不到1年,被告迷恋网吧,对家庭不闻不问,双方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闹矛盾。2012年1月起原告外出打工,双方少有联系往来。今年4月13日,覃小玲以夫妻已分居三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为由,向乐业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准予其与杨发离婚。

  乐业县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证实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原告提出被告沉迷网吧,导致夫妻分居多年,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主张,因只有原告本人陈述,而没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对该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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