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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院借“群众之力”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15-08-04 14:29:33
本网讯(罗扬云) 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干警在当地群众的热心帮忙下在宁明县城中镇馗道村那荷屯依法、成功调查申请执行人梁某、黄某梅与被执行人黄某天、何某华、黄某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证据材料。 借助群众之力,巡回进村办案。宁明县管辖13个乡镇,总面积3698平方公里,辖区面积宽广,大部分群众居住在偏远的农村山区。结合辖区群众多种风俗习惯和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实际情况,为了高效化解辖区农村群众的矛盾纠纷,近年来,宁明法院注重邀请熟悉当地语言和风俗习惯的当地村委干部和群众到群众家中送达案件材料,调查取证,审理、调解和执行各类纠纷案。 邀请群众调解涉农纠纷案,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宁明法院注重邀请村委会(居委会)干部、村中长老等善于做农村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的群众参与调解离婚纠纷、邻里纠纷和赡养纠纷等案件。该院与群众“形成合力”,一起深入村屯一线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工作,针对排查掌握的情况,认真分析形势动态,研究解决方法对策,及时、高效化解群众反映突出的农村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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