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永东 罗继东) 确保司法公正,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院加强内外部监督,扩展监督平台,让公正贯穿整个诉讼过程,让阳光司法渗透到每个环节。
在法院内部监督方面,该院着重开展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绷紧廉洁司法这根弦。该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走过场,年初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每位干警上交1000元作为保证金。同时建立干警“廉政档案”,详细记载每个干警的立功受奖,回避违纪和受处理情况,作为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二是积极构建一个“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长效监督制约机制。首先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变事后的被动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主动监督,对受理、立案、审理、开庭、评议、裁判、执行、执行款物的收取等不同阶段和环节进行跟踪监督,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完成标准,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其次从严抓责任入手,加大惩治力度。健全一岗双责制度,明确院、庭领导抓工作,管队伍的双重责任,要严格人员的责任,追究违纪违法。即对违法违纪人员严惩不待,又要对其他人员严格要求,提升监督的权威性。三是开展家庭助廉,当好“廉内助”。通过搞好“三个一”活动。即发出一封“家庭助廉”倡议书,召开一次家属廉政座谈会,举行一次廉政家属评选,表彰活动,将廉政文化延伸到干警家庭,巩固审判、执行工作的“大后方”。
在法院外部监督方面,主动拓宽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一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虚心接受意见和建议,今年旁听庭审39次。二是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及社会知名人士中聘请14名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予以监督。三是及时办理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目前办理信访件64次。四是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建立监督沟通机制。五是开门纳谏。通过召开座谈会、向社会各界发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今年向社会各界发送2000余份意见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