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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新市区法院三项措施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5-08-05 16:58:11


    本网讯(热孜万)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把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内容,从文书制作、审核、评查、评选等方面下功夫,切实提高文书质量,展示法院形象,促进服判息诉。今年有14篇裁判文书被乌市中院评选为优秀裁判文书。

    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要求。严格按照中级法院下发的《裁判文书制作要求》执行,对裁判文书从形式到内容进行规范和统一。着重抓好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明确当事人争议焦点,根据焦点问题结合法理有针对性进行阐述,使判决书言之有理,言之有物,客观公正对待诉辩双方。

    严格审核裁判文书。按照本院案件审批权限下放的规定,审判员所办理的案件不再由庭长签发,改为自行签发。该院加强对裁判文书的监督管理,仍然实行多时段校对,文书在签发前、打印前、送达前都要由书记员和审判员进行核对。庭室每周业务学习时都进行裁判文书的研讨和讲评,审管办定期进行评查,兑现奖惩,确保裁判文书用语准确,不出现歧义。

    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制定《裁判文书上网管理办法》,应公开审理案件全部公开审理,应公开裁判文书全部公开上网。今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609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法官更加注重裁判文书的写作质量,使裁判文书成为展示法官和法院形象的载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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