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福建罗源县检察院开展排除非法证据工作有实效
作者:陈沂 侯军辉 发布时间:2015-08-06 13:23:53
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福建罗源县检察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完善案件审查机制,提升非法证据发现能力,严格规范了侦查机关执法办案。近日,已针对证据收集程序合法性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排除非法证据1份,做出不捕决定7件8人,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据悉,该院从建立完善非法证据督促惩处机制入手,强化非法证据监督刚性。强调办案检察官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可能存在非法取证行为的,应书面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合法性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必要时可由侦监、公诉及反渎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调查,制作调查报告。如发现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应及时排除非法证据,并将有关调查材料存入诉讼卷宗,并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纠正意见,建议更换涉嫌非法取证的侦查人员。 同时,该院明确将证据质量纳入每月公检联席会议通报内容范围,及时通报审查逮捕过程中发现的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及相关承办人,针对其中倾向性、类案突出的问题,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 此外,该院还注重落实“每案必讯”制度,要求办案检察官必须严格落实每案必讯,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对讯问笔录质量进行把关,将是否按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告知诉讼权利、是否认真听取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内容作为重点审查范畴。对于讯问工作中收到的反映侦查行为违法的控告,在查实的基础上向公安机关进行通报,督促规范执法办案,从源头上杜绝非法取证。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
|
|
|